海口市秀英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海口市秀英区财政局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海口市秀英区财政局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外,由海口市秀英区财政局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海口市秀英区财政局编制了《海口市秀英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海口市秀英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xyqzf.haikou.gov.cn)和海口市秀英区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sczj.haikou.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海口市秀英区财政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关简介

  海口市秀英区财政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领导信息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联系方式等。

  (二)政策法规

  与海口市秀英区财政局职能和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以海口市秀英区财政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季度政务公开情况等。

  (五)业务工作

  各部门工作动态。

  (六)财政公开

  预算公开、预算执行情况等。

  (七)人事信息

  公开领导变动、人员调整、干部提拔等人事信息。

  (八)权责清单

  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九)其他信息

  海口市秀英区财政局召开工作会议、特色活动主要情况;以及海口市秀英区财政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根据《秀英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可以公开的一切文件,以及海口市秀英区财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2.公开形式

  海口市秀英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到网上,秀英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公开网址:秀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xyqzf.haikou.gov.cn);秀英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xyqzf.haikou.gov.cn/xyqczj/zhengce/xxgk_list.shtml)。

  3.查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xyqzf.haikou.gov.cn)后,使用关键词进行检索即可获取该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1.受理机构

  本机关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海口市秀英区财政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68625277

  通讯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6号国税大楼6楼。邮编:570311。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17: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从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本机关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海口市秀英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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