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 引 号: /2013-03558 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秀英区海秀街道办 发文日期: 2013-01-28
名  称: 海秀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服务承诺
文  号: 主 题 词:


海秀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服务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制

  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办事,认真履行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窗口服务工作实行一般事项直接办理、特殊事项承诺办理、重大事项联合办理、上报事项指导办理、控制事项明确答复的运行机制。

  二、坚持政务公开制

  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公开透明,实行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法律依据、收费依据及标准五公开。

  三、执行首问责任制

  办事群众到窗口咨询和办理相关事项时,第一个接受咨询或受理办件的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所受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只要符合规定,要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及时办结;对于手续不完备或资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全部内容;所受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负责把服务对象指引到具体办事人员处,具体办事人员即成为首办责任人,并负责将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完毕。

  四、坚持文明服务

  在窗口服务工作中,做到着装整洁,语言文明,行为规范,热情大方,微笑服务,一视同仁。

  五、坚持责任追究制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凡是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中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违规办理,乱收费,损害党和政府形象,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坚持民主监督

  社会各界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不满意或发现行政不作为的可投诉。

  

  监督电话:68662478

  

  海秀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岗位责任制度

  

  为了明确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职责,促进各司其职,防止推诿现象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岗位责任制是在便民服务中心实行的用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组织所分配的岗位上履行一定义务和承担一定责任的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条 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都应认真制定工作岗位的职责、职权,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第三条 严肃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脱岗、窜岗,工作期间不准上网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炒股票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四条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短时间离开岗位的,须事先报便民服务站负责人同意,便民服务站负责人要及时指定人员代行其职责,避免管理相对人到便民服务站办事无人受理,防止工作停滞、拖延或中断。

  第五条 工作窗口人员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一天以上无法到岗的,要在离岗前向直接领导人汇报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并做好交接手续,直接领导人要及时指定人员代行其职责。

  第六条 顶岗人员要认真履行替代岗位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不得推诿、留置、拖延或不办。

  第七条 各窗口制定的岗位职责,要报街道效能建设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违反上述规定者,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责令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或效能告诫。其违反规定的所有记录,计入年度绩效考评。

  第九条 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由街道效能建设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 

  

  

  

  

  

  

  

  

  

  

  

  

  

  

  

  

  

  

  

  

  

  

  

  

  

  

  

  

  

  

  

  

  

  

  

  

  

  

  

  

  


扫码浏览
    相关稿件

主办: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秀英区信息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50001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8658244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ICP备19002333号-1 琼公网安备46010502000209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