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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48-7/2023-06087 分类: 政策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2-11-01
名  称: 海口市秀英区统筹疫情防控和提振经济发展措施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秀英区统筹疫情防控和提振经济发展措施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力有序推动经济加快恢复和提振,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完成全年经济指标目标,坚定不移稳住经济大盘,现制定以下措施。
一、行动目标
    坚持“一手打伞、一手干活”,迅速有序推动全区主要行业全面复工复产,第四季度发力冲刺,力争实现全年经济发展目标。供给侧方面,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力保实现全年增长目标,非接触式服务业应多作贡献,接触式服务业应尽量减少损失。需求侧方面,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同比(下同)增长 8%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年增长 11%。
二、持续精准加强疫情防控
    (一)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持续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优化具体措施,提升防疫效能。有序推进全 人群新冠疫苗接种,持续筑牢强化免疫屏障。严把“三港一站”进出关口,强化社会面管控,落实常态化检测和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监测。(牵头单位: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各工作组)
三、全面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二)有序有力复工复产。落实万名干部下企业行动方案,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及时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人员到岗、生产资料和防疫物资保障,物流运输等方面的困难问题,督促指导企业做好防疫消杀、员工健康管理等工作,支持企业建立抗疫应急处置体系,确保复工复产复市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在具备条件后有序推动餐饮、居民服务、文旅会展等人员聚集型行业复工。(牵头单位:区“万名干部下企业”服务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
四、千方百计加力助企纾困
    (三)坚持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充分释放现有政策效能,不折不扣落实海南自贸港税收政策以及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
策,继续推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延续实施延缓缴纳部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费政策。综合采用多种方式和途径,实现全覆盖辅导宣传,帮助纳税人应享尽享,对冲本轮疫情不利影响。(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四)兑现产业扶持奖励政策。全力兑现《海口市秀英区特色农业产业奖励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等扶持奖励,重点扶持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四大主导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各重点产业主管部门)
    (五)减免承租国有房屋企业租金。对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
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予提交受疫情影响证明材料,2022 年减免或返还(以下统称减免)3 个月房屋租金;被列为重点涉疫区或严重涉疫区的,2022 年减免 6 个月房屋租金。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 年减免 3 个月房屋租金。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确保减免措施惠及最终承租人。(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六)建立政银企对接机制。发挥政银企线上对接平台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利用平台主动对接受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工业、服务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助力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牵头单位:区金融办)
    (七)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服务业、农产品保供市场主体、中小微物流企业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采取展期、延期、转贷或无还本续贷等方式提供信贷支持,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合理流动性。开设因疫情受困企业融资绿色通道,帮助中小微企业获得更多信贷支持。(牵头单位:区金融办)
五、全力发挥投资关键性作用
    (八)强化投资激励。全区下半年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需完成 253 亿元。对完成 2022 年度投资目标的镇街,根据完成情况,进行工作经费排名奖励,第一名奖励 10 万元、第二名奖励8 万元、第三名奖励 5 万元,并按照《秀英区项目服务专员工作方案》对服务项目推进好、帮助项目解决实际性问题的优秀三级项目服务专员进行奖励每人 1000 元(30 名)的鼓励,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力争按时完成项目年度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各镇街)
    (九)加强重点领域投资。全力保障“一本账”项目完成283 亿“基本盘”,确保已开工的重大项目如新海港 GTC 及配套设施、G15 海口段等按时序推进,投资进度较慢的项目要加快节奏赶上进度。协调南海明珠人工岛、五源河创新产业中心足额缴纳土地费用,争取 15.4 亿投资纳统;争取省市城市更新、安居房等项目相关政策,推进新民田罗城市更新项目、6 个安居房项目尽快开工;跟踪海口国际免税城装修项目顺利入库,确保约 7亿投资纳统;加强中海油 25-1 项目服务保障,争取在原有投资计划上增加 5 亿投资;协调省市推动省警察训练基地、市人文生态园项目尽快启动;有序推进 23 个土地整治项目计划实施。(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城更公司、区城投公司)
    (十)着力优化项目推进机制。强化项目(企业)服务专业工作机制,落实“一周一调度,两周一通报,一月一总结”工作制度,秉着“科学化施策、精细化服务、制度化管理”原则,紧紧围绕年度省、市重大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创新服务理念,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企业、服务项目,实施三级服务专员与投资项目“一对一”精准对接,加速投资项目顺利推进,及早发挥项目对扩大有效投入、促进结构升级、稳定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十一)加强项目谋划储备策划。优化项目谋划专班工作机制,以 151 个储备项目清单为抓手,借助第三方咨询公司“外脑”,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和上级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努力推动形成新开工项目。紧盯市政府供地计划,提前介入掌握土地和项目信息,重点关注文博产业园、汽车产业园、景田七星级酒店等项目推进情况,推动一批项目拿地即开工,形成有效增量,力争补齐 92亿元投资缺口。(牵头单位:区招商和项目谋划专班)
六、增强实体经济动能
    (十二 )稳固农业增长基础。力争下半年一产增加值完成15 亿以上。加快落实 2 个高标准农田和 1000 亩蔬菜大棚建设任务,推进撂荒地整治,提前谋划晚稻种植,指导 57 个常年蔬菜基地管理技术,提高“菜篮子”产品供应能力。大力发展石斛特色农业,完成新增石斛扩种面积 913 亩。推动林业向“六棵树”转型升级,新增种植 500 亩油茶、1000 亩椰子树。引导畜禽养殖大企业和养殖场(户)合理安排生产,做到有序出栏、不盲目压栏,促进畜禽生产稳定发展,确保供应有力。(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十三)保持工业增长势头。力争下半年二产增加值完成125 亿以上。助力已签约“一企一策”的药企做大企业规模。对2022 年度新认定的注册地在秀英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扶持 5 万元。鼓励制造业大型企业通过产业纽带、聚集孵化、上下游配套、分工协作、开放应用场景等方式,将中小企业纳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带动中小企业优化生产经营、提升产品质量。(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
    (十四)推动服务业增速回升。力争下半年三产增加值完成
210 亿以上。开展秀英“嗨购”嘉年华活动,通过推出线上定制消费路线,联合主要商圈、汽车 4S 联盟、餐饮行业商家开展线下促消费活动,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十五)支持旅游文体产业发展。增加旅游消费供给,加快推进保利中央海岸国际餐饮文化特色街区、海马会馆湿地公园休闲街区项目建设,力争元旦前正式营业。鼓励椰级乡村旅游点开展旅游促销费活动,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按照每月营业额 20%进行补贴,每家椰级乡村旅游点补贴最高不超过 5 万元。鼓励发展沿海休闲渔业旅游项目,挖掘赶海拾趣、美丽渔村、鱼鲜美食等多种旅游项目,对渔业旅游项目进行补贴,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渔业捕捞体验项目每网补贴 200 元,每户补贴最高不超过 0.5 万元。对受疫情影响的电影院,按照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实有座位数量,给予每个座位每月 25 元补助,补助期 1 个月。(牵头单位:区旅文局、区新闻中心)
七、大力促进消费回升
    (十六)充分激发消费潜力。在配合落实海口市发放消费券的基础上,在餐饮、零售、旅游、绿色家电等领域发放区级消费券 200 万元,带动消费热点。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开展汽车促销活动,发放 100 万元政府“购车直补”,对在秀英区登记注册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汽车经销商售出的汽车,每辆给予消费者 0.2 万元购车补贴,补贴按时间先后顺序发完为止。挖掘离岛免税购物潜力,利用海口国际免税城吸引消费回流,推出离岛免税购物促消费活动。以节庆活动为契机促进消费,提早谋划“圣诞”、新年等节庆消费活动,优化组合全区及周边游产品,推出 9 条休闲游、度假游、康养游、体验游、乡村游等“一日游、多日游”精品旅游线路消费套餐和产品,吸引外地游客前来旅游消费。鼓励支持景区景点开发具有特色的旅游产品,实施景区门票或娱乐项目补贴,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每日到 A 级景区的前 100 名游客补贴门票 50%,海滩烧烤补贴烧烤炉 50%租赁费,每家景区最高补贴不超过 10 万元。(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旅文局)
八、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十七)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满意度。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为辖区内的企业送去相关优惠政策的“及时雨”“雪中炭”,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办事提供最大便利。以市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 18 项指标为抓手,进一步聚焦重点,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强力推进行政审批再提速、服务效能再提高、政策宣讲全覆盖,力争实现营商环境考核“争二冲一”的工作目标。(牵头单位: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
    (十八)扎实推进扩权强区改革。落实《秀英区扩权强区事项承接工作实施方案》和 17 个配套方案,确保稳妥有序完成所有事权的承接任务,各小组事权全部承接到位。同时在承接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相关办事流程,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以务实的作风,充分激发扩权强区改革赋能我区发展的活力。(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人社局、区科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市资规局秀英分局)
    (十九)加强企业信用修复。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相关延迟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已纳入信用记录的,可申请信用修复,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属实的,及时帮助企业及时修复。(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秀英分局)
    (二十)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推动全区各级各部门及时支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的账款,从源头防范层层拖欠形成“三角债”。严禁以不签合同、在合同中不约定具体付款时限和付款方式等方法规避及时支付义务的行为。(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
九、全力保障基本民生
    (二十一)积极应对疫情造成的用工缺口。加快实施落实就业质量专项行动、农民工高质量就业专项行动,组织实施疫情后专项招聘会,深入开展就业援助招聘月活动,开展不少于 4 场次招聘会,提供至少 3000 个工作岗位。加强引导与宣传就业补贴政策规定。对企业组织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含用工企业组织劳务派遣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其职工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按规定与企业签订 1 年以上(含 1 年,下同)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按月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与其签订劳务协议的,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均认可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执行。(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二十二)确保城乡基础功能正常有序运转。持续抓好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和价格监测预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确保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年度目标以内。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牵头单位:区稳价办、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秀英分局)
十、加强内部经费保障
    (二十三)做好资金保障。全区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非刚性、非重点项目预算再压减,压减比例不低于 5%,专项用于支持企业纾困解难。(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本政策措施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2 年12 月 31 日(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省、市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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