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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48-7/2021-09482 分类: 政策
发布机构: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 发文日期: 2021-03-30
名  称: 关于印发《2021年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印发《2021年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做好迎接省爱卫会对我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暗访检查工作,现将《2021年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21年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

  2021年3月30日

  

  

  2021年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

  为全面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复审,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照省级暗访检查指出的部分区域存在市容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差,农贸市场周边出店经营,流动商贩、“门前三包”、公共场所控烟、家禽散养管控不严,交通秩序乱象、市政基础设施不完善等方面问题和专家建议,全面排查,逐项整改,并举一反三,对标对表排查无遗漏、突出重点抓亮点、突破难点补短板,集中力量解决薄弱环节以及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并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实现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常态化、制度化,为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高质量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具体工作的落实。

  组  长:林  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局长)

  副组长:汪  曙(四级调研员)

       夏凤辉(四级调研员)

       陈玉文(四级调研员)

       吴明忠(四级调研员)

  成  员:王  飞(长流镇镇长)

       周  兵(西秀镇镇长)

      尹  靖(海秀镇镇长)

       林  艳(秀英街道办主任)

       陈元佳(海秀街道办主任)

       牛思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副局长、市容秩序行政执法大队临时负责人

       张继恩(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副局长、住建规划行政执法大队临时负责人)

       黄焕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副局长)

       陈雄波(区环卫局局长)

       王春蔓(区园林局局长)

       王  善(区市政维修管理中心主任)

       蔡俊峰(巡查机动行政执法大队临时负责人)

       颜为麟(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临时负责人)

       王鸿云(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大队临时负责人)

       洪文良(农林行政执法大队临时负责人)

       黄庆武(区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大队临时负责人)

       黄  静(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主任)   

       焦庆华(海口玉禾田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党政办,主任由黄焕英兼任,副主任由牛思滨、蔡俊峰兼任,负责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相关通知、方案、计划、任务等工作的上传下达;统筹协调各镇(街)、各单位协同联动形成合力,跟进各镇(街)、各单位的整治进展情况并进行通报,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确保按时按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国家暗访

  1.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海口市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暗访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全面自查、压实责任、补齐短板,针对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完成时间:2021年3月31日前。

  2.全面巩固整治成果,查漏补缺、对标提升,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国家暗访。

  完成时间:2021年5月30日前。

  (二)建立健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机制

  全面巩固整治成效,组织力量,加强网格化监管,针对反弹明显的问题加大巡查和督查督办力度,定人定点定时定责确保整治成效,对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启动问责。积极开展回头看,确保执法和监管人员按时到位,不留区域死角和时间空挡。加强常态长效管理,确保我市市容秩序干净整洁有序。

  完成时间:常态保持。

  四、重点工作及标准

  (一)市容市貌管理

  1.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重点对餐饮行业、网吧、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繁华商业街区加强巡查和执法,整治出店经营、乱摆乱卖等现象,加大“门前三包”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办、及时整改,做到巡查全覆盖,管理无盲区、卫生无死角,确保摊点归店、游商入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无流动摊贩。(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容秩序行政执法大队)

  2.规范户外广告招牌及违规“小广告”的清理。拆除高速公路沿线及周边可视范围内违法违规设置的高立柱(高杆)广告牌。拆除过期、废旧、残缺、违章或失去存在价值的户外广告、破旧牌匾及指示牌,清除乱吊乱挂及存在视觉污染的悬挂物。专项整治“小广告”对各类乱涂画、乱张贴的“户外小广告”予以清洗、清除或覆盖。加强巡查力度,对动车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城市主次干道繁华商业区、车站设置的广告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业主单位确保广告发布的内容健康、画面清晰、整洁无破损。严厉查处非法制作、张贴“小广告”的单位和个人。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容秩序行政执法大队、玉禾田公司

  3.严整“十乱”现象。严格查处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十乱”违规行为,确保市容秩序干净、整洁、有序。(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容秩序行政执法大队、玉禾田公司

  4.加强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秩序的管控。尤其是要加大对出店活禽宰杀和卫生管控问题,杜绝农贸市场周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停放等行为;落实商铺“门前三包”责任制。(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容秩序行政执法大队)

  5.加强建筑工地规范管理。一是加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整治。全市范围内建筑工地,严格按照住建部门要求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6个100%”防尘措施,对“6个100%”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屡教不改的责令停工整治,加大执法力度。二是加强渣土车整治。从建筑施工现场出来的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才上路,避免车辆将施工现场的泥土、灰尘带出污染路面。运输砂土石料的工程运输车辆必须加盖密闭运输,严禁道路遗撒。三是规范市政工程现场作业。城市道路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养护、维修等施工作业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施工完毕后及时平整现场、恢复路面、拆除防围设施。(责任单位:镇(街)、住建规划行政执法大队、市容秩序行政执法大队、区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区市政维修管理中心

  6.交通运输秩序整治。加大对城区主次干道、繁华商业街、人流密集地、交通枢纽站等重要路段、区域的巡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非法营运“黑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载客、本市出租车拒载、议价,异地出租车驻点经营等违规行为;严格整治电动车、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现象,约谈共享单车企业,督促其加大管理投入,推进企业建设共享单车电子围栏。(责任单位:各镇(街)、区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大队、市容秩序行政执法大队)

  7.加强公共场所控烟整治。开展常态化日常巡查检查,加大对网吧、KTV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和巡查执法力度,对公共场所乱扔烟盒、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的行为进行教育劝导,责令整改;检查在禁止吸烟场所是否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配有专(兼)职人员进行劝阻,不得放置吸烟器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对重点部位、常期遭投诉的地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格管控。(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容秩序行政执法大队)

  8.加强水体整治。加强对水产养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规范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对我区渔船停泊点进行执法监管,查处我区渔船乱扔生活垃圾、乱排污水、油水等违规行为;对污水直排、乱排、错排等行为的查处;做好海上及周边近岸海域及岸线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确保水体环境达标。(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环卫局、农林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玉禾田公司)

  9.严禁焚烧垃圾、秸秆。全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各镇(街)要签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地方政府禁烧的主体责任,把责任压实到村委会和农户。建立管理和问责机制,开展秸秆、垃圾禁烧专项巡查。与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结合,向村民宣传相关政策和法规。加强田洋农业生产垃圾治理。清理农田农业生产用膜、农药瓶、餐合、包装泡沫箱等。在重要时节、重点区域加强巡逻巡查,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焚烧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容秩序行政执法大队、农林行政执法大队)

  10.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执法整治。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全力做好全市医疗机构的执法检查,对医疗废弃物等违法案件进行查处,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达标。(责任单位:各镇(街)、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大队)

  11.“八小”行业专项整治。督促“八小”行业(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食品加工店、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浴室、小网吧)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容秩序行政执法大队)

  12.加强住宅小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促小区物业加强对小区环境“脏乱差”问题进行整治,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整治住宅小区“十乱”现象。(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容秩序行政执法大队)

  (二)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

  13.进一步加大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废品收购“脏乱差”现象、家禽散养、生活垃圾乱倒、乱摆乱卖、马路市场行为的执法检查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市容秩序干净整洁有序。(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容秩序行政执法大队)

  (三)加强市政设施建设

  14.加大对市政道路、设施的维护管养工作。一是加大对市政道路、设施的维护管养工作主城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盲道等道路应保持平坦、完好,便于通行。地面无坑洼、无突起、无破损、无黄土裸露,路面出现坑凹、碎裂、隆起、溢水以及水毁塌方等情况,要及时修复。二是规范市政工程现场作业。城市道路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养护、维修等施工作业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施工完毕后及时平整现场、恢复路面、拆除防围设施。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容秩序行政执法大队、区市政维修中心

  15.保持城市照明设施整洁完好,并正常运行。保障城市照明设施。保持城市照明设施整洁完好,并正常运行。功能照明设施完善,灯杆上无乱粘贴和乱涂写,设施无损坏,城市道路装灯率100%,亮灯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政维修管理中心、玉禾田公司

  (四)加强督查检查,确保成效

  16.局机关执纪宣教科对局属环卫、园林、市政和局下属八个行政执法大队任务工作情况,属地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五定”落实情况开展督察,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在状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17.市容秩序行政执法大队对各镇街市容秩序日常工作、专项工作、重点工作开展检查指导督办,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序、标准要求落实落细落小。

  18、巡查机动行政执法大队对各镇街督办问题整改进行检查抽查复核,对禁烟控烟、渣土车等专项工作,对农贸市场、窗口单位、城乡结合部等重要区域、重点部位进行专项督查检查,推动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各督查检查单位每日通报督查检查情况,并将督查检查结果存档,作为巩卫复审被扣分问题倒查问责的依据。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整治,整体提升。结合博鳌年会、消博会市容综合环境和市政设施保障工作,继续加大对市容秩序、市容环境的整治,抓住重点,全面整治“脏乱差”,形成区域效果。

  (二)紧盯重点,突破难点。集中力量加大对重点、难点、易反弹问题的整治,坚持整改、整治和常态化管理,使城市市容市貌全面提升。

  (三)完善机制,确保长效。切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实现制度化常态化,继续保持工作力度不减、工作责任不变、工作标准不降,保证“巩卫”工作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重点抓,坚决把各项工作措施落细、落实,扎实推进各项整治工作,务求实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执法整治。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职能职责,开展专项整治与常态管理相结合,并举一反三,抓住重点、难点、全覆盖排查,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见成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汇总材料。各单位要对标对表制定本单位的责任分工,统筹做好安排,认真落实,并指定一名具体联系人负责收集、汇总、报告本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联系人名单与联系方式请于方案下发后第二天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暗访任务分解表

       2、责任分解表解读(市容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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