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口市秀英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所建设补贴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07 10:00:26   来源:秀英区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作者:秀英区应急管理局

一、背景及意义

近年来,我区群租楼(出租屋)电动自行车火灾安全事故频发,事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电动自行车火灾占全部火灾比例已达到10%以上。我区群租楼(出租屋)量大面广,据统计,目前全区群租楼(出租屋)3000多栋除书场村、向荣村、秀海社区、秀新社区、新村等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整改率基本达60%外,其余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整改率不足20%,形势较为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近期冯飞书记、刘小明省长以及沈丹阳副书记关于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防范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快电动自行车火灾整治工作,从源头上消除群租楼(出租屋)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区出台了《海口市秀英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所建设补贴暂行办法》。

二、相关文件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要求(DF46/T526-2021)》《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起稿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2023年1月下旬起,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始筹备起稿《海口市秀英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所建设补贴暂行办法》相关工作,通过多次实地调研、前后几次内部征求意见和修改的基础上,于2023年3月上旬初步完成起稿工作。

2023年3月20日,正式向各镇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等11个单位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

2023年3月29日,通过政府专题会议再次征求各单位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

2023年5月6日至5月17日,通过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后经区司法局法核,征求专业律师机构的审查意见,再次进行了修改。

2023年5月30日,经区政府专题会审议通过。6月16日,经八届区政府第30次常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

四、暂行办法的框架及主要内容

本办法(送审稿)的结构共分为五大部分,主要由总则、建设原则和标准、补贴标准、补贴申领办法、附则等内容组成。

(一)总则。包括编制的目的、适用范围、建设类型等。

(二)建设原则和标准。主要是停车场所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基本要求、建设标准、管理规定、资金来源、补贴对象等。

(三)补贴标准。根据停车场所建设类别和建筑面积,实行差异化分类补贴标准;明确资金拨付规定、补贴用途及相关单位职责。

(四)补贴申领办法。主要是补贴申领流程及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五)附则。明确本办法解释权及施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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