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口市秀英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16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海南省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2〕107号)和《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海口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2年海口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农〔2022〕13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
各镇要进一步完善发放办法,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粮食作物保险数据、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身份信息数据等,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要依法公开补贴信息,采取“一卡通(折)”直接发放补贴,在4月18日前将全部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各镇历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存在结余的,可与此次安排的一次性补贴资金一并统筹发放,统筹资金用于实际种粮农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二、补贴对象、资金测算安排、依据和申报时间
(一)补贴对象。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农民、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各镇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二)补贴资金测算安排。2022年秀英区粮食生产目标分配面积2.22万亩,补贴资金46.485万元;实际补贴标准以各镇上报粮食总面积为准。
(三)补贴依据。补贴依据原则为今年早造水稻、番薯、豆类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四)补贴申报时间。截止2022年4月10日前申请一次性种粮补贴的农民。
三、工作程序及职责要求
(一)申报、审核、公示、函报
1.农户、村民小组、村委会、镇政府
(1)农户(含承包户)据实填写《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并附上农户身份证、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或承包经营权证(均为复印件)等凭证,由本村村民小组核实是否符合补贴条件,出具初审意见,签名盖章后,提交所在地村委会。
(2)村委会调查核实农户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补贴发放条件,出具审核意见,签名盖章后,将所有农户的申报材料(申请审批表、身份证和承包权证明复印件)装订成册,及时报送当地镇人民政府。
(3)镇人民政府抽查核实各村委会报送的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补贴发放条件,可通过“土地确权县级数据库”随机抽查或现场抽查核实,对某一村的申报面积超过该村农户土地承包证中粮食播种面积总量的,要进行重点核实;抽查核实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在所在村委会张榜公示(格式见附件2),公示时间3天,有异议的需重新核对。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审批意见、负责人签名盖章,制作本镇(街)申报情况汇总表和电子文档,以函件形式报送相应区农业农村局。同时将所有农户申报审批及公示(拍照)等材料装订成册,建立档案。
(二)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1.审核函报材料。区农业农村局收到各镇政府函报文件、申报情况汇总表和电子文档后,负责汇总全区申报情况总表及电子文档。随机抽查(可通过“土地确权县级数据库”)或现场抽查核实申报农户是否符合发放条件(具体核查比例由区农业农村局自行明确),尤其对某一镇(街)的申报面积超过该镇(街)农户土地承包证证书水旱田面积总量时,要重点核实是否符合补贴条件。
根据分配到各镇的补贴资金,核实各镇实际申报补贴种植面积,测算各镇每亩实际种粮补贴标准,制作补贴资金分配表,出具审核意见,以函件形式向相应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补贴资金。
2.审核、公示并发放补贴资金。区财政局收到区农业农村局申请发放补贴资金函件及申报情况总表和电子文档材料审核同意后,区农业农村局制作公示表(格式见附件3)并在当地区政府网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区财政局按照“便民高效、资金安全”原则,及时通过“一卡(折)通”方式向补贴对象兑付补贴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项目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原则,由区财政局和区农业农村局共同组织实施。各镇政府要按时做好组织申报、审核、审批、公示、函报、发放工作。
(二)建立健全补贴档案。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有关表格制作并上传至区政务网或发放给镇(街),以便于下载或免费印发给农户填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镇政府、村委会分别建立健全补贴档案,确保补贴实施有据可查。
(三)抓好政策宣传和培训。各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积极开展补贴政策宣传,增加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策有效实施,为提高种粮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各镇要制定工作程序和职责图表,挂图作战,加强对村委会等有关人员的培训,提高有关人员工作水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真了解补贴面积落实、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补贴政策落实。
(四)强化资金管理。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0〕10号)和《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操作规程的通知》(琼财库〔2020〕71号)要求,严格使用补贴资金,规范资金发放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实际种粮补贴面积,不得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税费、债务和欠款。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五)加快发放进度,建立周报制度。各镇要在今年4月18日前完成发放任务。要按时报送信息,区农业农村局要主动同区财政局对接,及时掌握补贴资金实际发放数据,建立周报制度,从4月份起每周四将进展情况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财政局做好补贴工作总结,在2022年4月20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六)强化监督检查。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真了解补贴面积落实、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补贴政策落实。
附件:1.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请审批表
2.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情况公示
3.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公示
4.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每周进度情况表
5.2022年海口市秀英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表
附件1
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请审批表(镇农户填报参考格式)
位于区: 镇(街): 村委会: 村民小组 :
序号 |
申 请 人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一卡通账号 |
承包水旱田面积(亩) |
实际种植面积(亩) |
种植粮食作物名称(如水稻、番薯、豆类等) |
申请补贴 金额(元) |
申请人户主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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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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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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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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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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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民小组初审意见(经核属实): 审核人: 单位(盖章): 负责人: 2022年 月 日 |
2.村委会审核意见(拟同意申报): 审核人: 单位(盖章): 负责人: 2022年 月 日 |
3.镇政府审批意见(同意申报): 审批人: 单位(盖章): 负责人: 2022年 月 日 |
注:本表村民小组、村委会、镇政府各存一份;分别附上户主身份证、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或承包经营权证证明(均为复印件)。
附件2
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情况公示
我(村委会)2022年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种植面积已核实统计完成,核定实际种植补贴面积××万亩,申请每亩补贴标准××元,现就有关情况(见以下申报情况表)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自×× 月 ××日— ×× 月 ×× 日止),请予监督,若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方式反映。联系人和电话:********
单位(盖章):村委会 2022年 月 日
区镇: 村委会: 村民小组:
序号 |
申 请 人 (户主)姓名 |
承包水旱田面积(亩) |
实际种植农作物面积(亩) |
种植粮食作物名称(水稻、番薯、豆类等) |
拟发补贴 金额(元)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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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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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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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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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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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公示(各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参考格式)
某某(镇)2022年实际种粮补贴面积已核实统计完成,并来函向我单位申报实际种植补贴面积××万亩,经测算每亩补贴标准××元,现就有关情况(见以下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情况汇总表)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自×× 月 ××日— ×× 月 ×× 日止),请予监督,若有异议的欢迎来信来电方式反映。
联系人和电话:********
某某(单位名称)
2022年 月 日
区: 镇(街)或农场(居):
序号 |
镇(街)名称 |
申报实际种植补贴面积(亩) |
申报补贴农户数(户) |
本区补贴标准 (元/亩) |
核拨补贴金额(元)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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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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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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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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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或财政局制表人: 区农业农村局或财政局负责人:
2022年 月 日
附件4
2022年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每周进度情况表( 月 日,第 期)
填报区:(盖章)
各区名称 |
全区享受补贴镇(街)、农场(个数) |
镇(街)、农场居函报农业部门(个数) |
全区(桂林洋)累计申报补贴面积(万亩) |
申报发放补贴农户和职工(户) |
实际到位工作经费(万元) |
测算本区补贴标准(元/亩) |
2022年省级下达资金 (万元) |
2022年市县配套资金(万元) |
区农业农村局函报财政局申请拟发补贴及拟完成比例 |
各区实际发放补贴及实际完成比例 |
完成排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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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发放补贴(万元) |
占计划(%) |
实发到农户或职工卡中(万元) |
占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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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方案要求,建立周报制度,各区农业农村局于每周周五前填报本表(盖章)扫描发至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邮箱(hksnyj@126.com)。联系人:张荣荣。
区填报人(联系电话和微信号):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审核签名):
填报时间:2022年 月 日
附件5
2022年海口市秀英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表
序 号 |
市县名称 |
粮食面积 (亩) |
测算补贴标准(元/亩) |
补贴资金合计(万元) |
海口市秀英区合计 |
35222.072 |
13.19 |
46.485 |
|
1 |
东山镇 |
29758.799 |
13.19 |
39.273 |
2 |
长流镇 |
841.513 |
13.19 |
1.111 |
3 |
永兴镇 |
2177.33 |
13.19 |
2.874 |
4 |
石山镇 |
161.51 |
13.19 |
0.214 |
5 |
西秀镇 |
2282.92 |
13.19 |
3.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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