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英区检察院积极研究监督新课题 成功纠正一社区矫正虚管案件

 发布时间:2022-12-01 10:41:31   来源:秀英区检察院   阅读次数:  作者:秀英区检察院


近日,秀英区检察院针对辖区司法局东山司法所在监管过程中,对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欢、王某岛采取区别于其他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措施而致刑罚执行出现偏袒现象,构成事实虚管的问题开展检察监督,创新性建议该司法所对该两名社区矫正对象采取辖区内异所监管,对杜绝虚管及体现社区矫正人文关怀起到很好的监督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秀英区院在发现东山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欢、王某岛存在虚管问题后,便派员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得知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欢案发前系东山司法所所长,长年负责主持该司法所全面工作,其中包括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与现在管的多名社区矫正对象原属监管与被监管关系。而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岛案发前系东山法律事务所主任、法律工作者,长年负责该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虽与现被监管的社区矫正对象无直接监管关系,但因其与王某欢的关系甚笃,故现在管的多名社区矫正对象均知晓其原法律工作者身份。因该二人案发前的身份特殊,且现任东山司法所所长与该二人均为旧识,遂在监管中对其二人予以特殊照顾,以“开小灶”的方式开展日常学习教育、公益服务等。但经检查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欢、王某岛的监管档案却发现,在其二人的《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登记表》中存在多次集中学习的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另在其两人的《社区矫正对象公益活动登记表》中,还存在个别提前签名但无公益活动内容的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秀英区院主动打开监督思路,深入研究探索社区矫正监督新课题,创新性地借鉴“执行回避”这一概念,向海口市秀英区司法局制发《检察建议书》一份,建议该局综合考虑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欢、王某岛案发前在东山司法所的公职及法律工作者身份、东山司法所监管难度以及相关社区矫正执法人员与其二人日常关系等因素,对该二人是否适合继续委托东山司法所监管进行重新评估,同时对该二人变更执行地,委托同区异所监管。最终海口市秀英区司法局采纳该检察建议分别将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欢变更至永兴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岛变更至石山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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