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秀英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1-05-13 15:27:57   来源:秀英区司法局   阅读次数:  作者:秀英区司法局

2019年以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精神,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平安秀英、法治秀英建设,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

一是我区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我区不再存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存在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许可事项的情况。二是简政便民,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一律不予保留。秀英区保留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161项,已精简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14项,已取消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 14项,已精简的其他申请材料目录清单2项,已取消的其他申请材料目录清单3项,拟取消的其他申请材料目录清单2项。三是精细化编制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持续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商事登记“全省通办”制度和“一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机构已实现“应进必进”,且“一窗”分类受理服务事项高频事项已实现“最多跑一次”。截至目前共梳理区级事项289项,按照“应进必进”原则,进驻“一窗受理”窗口事项284项,占比98%。“不见面”审批事项276项,占比96%。

(二)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化管理

一是编制并对外公布部门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二是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措施。目前我区仍在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8项,其中涉企收费4项,政府性基金收费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项。我区先后取消了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育林基金等1项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征收。对于一些已实行取消或停征的收费项目,因执行时间滞后造成多收费的,也要求相关执收单位按规定程序将已缴收费退还当事人。

(三)加强执法监管和信用监管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互联网+监管”,实现了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目前,我区共有17家区级政府职能部门涉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其中使用海口市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共有12家单位,入库事项共60项,覆盖事项共60项,覆盖率100%,本年度抽查180项,本年度完成任务180项,完成率100%,入库抽查对象共2250个,入库执法人员共319人。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加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我区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不见面审批”,“简化审批”等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和时限,同时加大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二是加强公平竞争机制。区政府印发《海口市秀英区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方案》(秀府办〔2017〕134号),并按照方案的要求落实全区公平竞争的协调工作,不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举措,不存在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6件,均不存在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有违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

(五)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

我区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不断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购买公共服务均严格按《海口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对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条件的,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购买;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改革,目前已建成区、镇、村三级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

(六)强化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

我区按照中央、省、市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地方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严格执行生态环保的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2018年对区环保局原局长王德进同志进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计发现问题共计21项,涉及金额197,370.60元,提出整改建议4项;2019年度已安排对西秀镇党委书记陈政同志、西秀镇人民政府原镇长王孔清同志进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目前该项目审计报告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一)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

秀英区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海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登记规定》《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不断提升和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度,充分保障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2019年,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不存在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内容。同时,我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积极回应人民呼声。我区今年共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102件,内容涉及三农、道路、旅游、城建、环保、科教文卫、小区物业等方面,答复率100%,代表满意度100%。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规范性制定程序,确保文件合法有效。我区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均严格依照《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等文件要求的法定程序进行制发,尤其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执行了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二是严格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严禁越权发文。现行有效的行政性规范性文件均严格落实了权责清单制度,内容不得增加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三是明确职责分工,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不存在因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程序制定被通报或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撤销,被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定为不合法的现象。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公众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措施得到有效贯彻

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作出决策前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土地征收、环境保护、房屋拆迁、棚户区改造、重大公共设施建设、企业改制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重大行政决策,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得到强化实施。

区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前,皆由法制机构对拟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切实防止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形式、轻内容、走过场。2019年以来,我区法制部门共审查涉及自贸区(港)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领域的属于合同协议32件次,对“宝秀新城”7号楼拆迁补偿历史遗留问题、海南华星饲料有限公司存货设备等资产征收处置主体合法性等重大涉法事务24件,有效防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风险。

(三)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

我区出台了《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评价制度》等文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全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跟踪评估机制。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估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常态化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督查督办,对省、市、区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为民办实事事项、区政府常委会和专题会议定事项等内容进行跟踪督办。截至2019年12月5日,区督查议案室共督办省、市、区领导批示件80件,已办结71件,办结率为88.75%;截至11月20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督查事项91项,完成事项51项,正在办理40项。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强化资格管理,深化执法主体合法性。

贯彻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今年我区共组织各执法单位50名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证考试。

(二)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秀英区人民政府不断强化行政执法检查的监督制约功能,加强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力度,有效规范政府行政行为。2019年,秀英区以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执行情况、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情况等方面为抓手,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1次,对区卫计委、区行政审批局、区文旅局等18个单位案卷卷宗进行抽查,并侧重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的程序合法性,严格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予以纠正,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

秀英区人民政府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明确执法责任,保证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目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印发了《海口市秀英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海口市秀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海口市秀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行政执法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海口市秀英区卫生行政执法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海口市秀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海口市秀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海口市秀英区商务行政执法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通过健全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严格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持续加强具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规范化建设。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2019年,我区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102件,内容涉及三农、道路、旅游、城建、环保、科教文卫、小区物业等方面。我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细化责任分工,将上述人大代表建议分别交由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等22个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政府办理,答复率100%,代表满意度100%。

(二)依法接受司法监督

2019年期间,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主要为征收补偿等类型。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158件。其中,人民法院已经审结21件,未结137件。在已经审结的案件中,区政府胜诉20件,胜诉率95.2%;败诉1件,败诉率4.8%。我区积极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充分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存在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问题。

(三)自觉接受、配合审计监督和行政监督

一是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职能。2019年,我区审计部门共组织开展审计项目19个已完成15个审计项目,其余3个正在开展,截至目前,查处违规金额2062.2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480.88万元,核减工程造价金额343.92万元。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的管理,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创新审计方式,整合资源,分类实施,通过采取1+N模式,采取审计专项调查、上下联动等形式,最大限度发挥审计效能。二是重点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流程控制、定期轮岗制,对财政、投资等方面的项目开展审计监督,实现审计全覆盖。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对全区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审查,从源头上防止行政行为违法。四是强化行政复议监督,通过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加强对各部门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

(四)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一是建立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健全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除110、120、119等紧急类热线以外,也将各部门非紧急类政务热线整合纳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管理。二是建立新闻发言人、舆论引导机制。规范宣传工作管理,创新宣传业务培训形式,初步建立畅通有效的新闻宣传网宣、对外宣传渠道及迅捷高效的新闻联动应对机制,基本实现新闻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三是引导舆论,确保舆情平稳有序。建立舆情报送三级审核流程,完善网络舆情监管机制,按照早发现、早处置,网上网下联动的原则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大舆论引导,确保舆论平稳有序,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加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保障体系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在调处中心和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聘用政治素质好、业务技能精的专职调解员,建立专兼结合的调解工作队伍。二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建设。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做到村(居)周排查,敏感时期必排查,实现对矛盾纠纷的动态监控。建立“12345+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依托12345平台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面,对线上受理或者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协调抓好矛盾化解工作。三是着力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我区司法局与区法院联合签署《关于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选派优秀调解员作为法院特邀调解员,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共受理秀英区法院筛选的案件90余件。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保障下,今年我区共调解矛盾纠纷799宗,成功772宗,成功率97%,其中涉及金额5000余万,涉及当事人1700多人,未有民转刑等案件的发生。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我区政府不断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加大行政复议公开力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2019年以来,全区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3件,较2018年的26件有所增长。从受理案件类别看,行政强制15件,行政处罚12件,土地确权案件4件,其他2件。从案件审理结果看,不予受理1件,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审查的4件,决定维持6件,撤销5件,驳回申请9件,部分撤销部分维持2件,未结案件6件。所有行政复议案件均按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结,保持了较高的办案质量。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致力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律六进”,增强法治文化渗透力、传播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群众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结合“社会文明大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整治、禁毒三年大会战等专题活动,以“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为契机,深入村居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110余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0余份,大大提高了法律宣传的覆盖面和宣传效果。此外,为加强“七五”普法宣传阵地建设,顺利完成宪法主题公园及法治宣传长廊建设工作。

七、加强组织领导,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我区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目标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层层分工、层层负责,确保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科学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海口市秀英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明确2019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具体规划、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我区坚持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将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和考核标准,注重正向激励干部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工作的导向作用,将领导干部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法纳入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内容涵盖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廉政知识,进一步提升干部自身法治素养、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把好拟任人选的政治关、廉洁关,2019年,我区新提拔重用的76名干部均是政治觉悟高、法治意识强的干部。

三是强化党政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集中表现在:

(一)执法能力有待提升。海南的社会经济发展正处于变革时期,在全省建设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港的背景下,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以更好适应发展趋势。

(二)认识上存在偏差。有的领导对依法治区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不能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依法治区工作摆上不应有位置,在具体的实施中没有物质保障,流于形式。

(三)队伍建设薄弱。2019年我区机构改革后,原法制办和原依法治区办公室工作人员未随着机构职能划转而一并转隶区司法局,已无原岗工作人员,导致该项工作的衔接上存在断层。目前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工作仅有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人员少但工作任务繁重的问题突出。

九、今后改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营造良好依法治区氛围。要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切实转变观念,摒弃过去存在的“以言代法”的现象,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坚持学习,加强培训,提高队伍素质。积极鼓励工作人员参加法学方面的达标培训、考试,不定期输送普法教育骨干参加各种法律知识培训,达到拓宽视野、增强素质的目的,使全区法治队伍的整体水平上新的台阶。

(三)强化监督,严格管理,公正司法。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力度,通过加强人大、新闻媒体监督,努力使各种监督组织形成配套,各种监督形式有机结合,并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

(四)落实责任,健全网络,加大法治建设力度。强化“一把手工程”,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抓好法治政府的责任感、使命感,推行“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的依法治理领导责任制;要建立和健全惩诫机制,对法治政府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使依法治区由“软任务”成为“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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