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9月17日讯(记者周晓梦)截至今天,在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第二十八批群众举报件中,经调查处理,已依法办结30件,正在办理20件。
第二十八批实际办理群众举报件50件,其中,原转办编号为X28004号群众举报件,我省按投诉要求转交给三亚市办理,经核实,该举报件不在三亚市管辖范围,调整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办理。
经核实,第二十八批群众举报件中情况属实29件、部分属实16件;情况不属实5件,按办结统计。
转载自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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