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口市秀英区特色农业产业奖励实施 方案(2021—2025 年)》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 展壮大农业特色产业,促进我区农业产业向“基地化、规模 化、标准化、品牌化、市场化”方向发展,加大优势主导产 业培育力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推进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区委区政府批示要求,结合 秀英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2 月 20 日,胡余亨副书记、李传家副区长主持召开区委 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要求根据市级“1+8”方案(审 议稿),结合我区实际,形成我区“1+9”方案(征求意见 稿)。2 月 24 日,区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主任孔德区主持召 开专题会,召集各镇(街)、区相关农业企业对《方案》(征 求意见稿)征求意见。2 月 27 日、28 日,区乡村振兴工作 办公室主任孔德区召集副科级及以上干部、业务骨干再次召 开专题会,对《方案》(征求意见稿)内容逐项逐段进行研 究完善。3 月 1 日,区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第二次向各单位 发文征求意见。目前,收到 4 个单位的反馈意见(详见附件)。
三、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 8 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中央一号文件、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进一步发展壮大农业特色产业,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二部分“奖励对象”。明确了具体的奖励对象。
第三部分“奖励时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5 年)。
第四部分“奖励原则”。明确了预算资金安排和奖励原则。
第五部分“特色农业种植奖励项目”。包括石斛、荔枝、黄皮、“泰八”菠萝蜜、牛大力、油茶、百香果、莲雾,并 对农产品的面积、每亩奖励金额、奖励标准、申报资格等分 别作了具体要求。
第六部分“所需提交的材料”。分别列出了特色种植奖 励所需提交的材料和农产品品牌奖励申报材料。
第七部分“申报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和审批、奖励 资金发放三个流程。
第八部分“保障措施”。分别从“加强组织保障”“认 真履行职责”“广泛动员发动”“强化项目监管”“建立责 任追究制”“做好项目材料建档”六个方面提出要求。
海口市秀英区特色农业产业奖励实施方案
(2021—2025 年)
为鼓励支持我区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结合我区实际,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中央 1 号文件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 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 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解决好“三 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 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 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 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 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 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二、奖励对象
对全区重点特色农业区域内的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企业或种养专业合作社、企业及当年新增(新建、扩建)相对集 中连片且达到一定规模和标准的生产基地、相关农业品牌进行奖 励。对已享受中央、省、市、区财政奖励的项目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请奖励。奖励对象必须根据中央、省、市、区相关政策规 定开展特色农业产业生产,如出现违反中央、省、市、区相关政 策规定的情形,不得申请奖励。
三、奖励时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四、奖励原则
区政府将农业产业奖励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各申请单位 先提交申请并通过验收等程序的先奖励,奖完为止。严格按照“先 种、先建、先养、后补”原则进行奖励。区乡村振兴办在汇总过 程中要控制申报量,不得超过区政府批准的当年度专项扶持总奖 励资金数。
五、特色农业产业奖励项目
(一)特色农业产业奖励项目
1.石斛。对当年新栽连片种植石斛种苗(驯化苗)15 亩以 上,每亩按 6000 丛的标准种植,成活率达到 85%以上的,每亩 奖励 8000 元。其中金钗石斛要求 1 丛至少有 1 株主茎并带 1 个 以上小芽,主茎高至少 12CM 以上;铁皮石斛 1 丛至少 1 株主茎 并带 3 个以上小芽,主茎高至少 8CM 以上。
2.荔枝、黄皮、“泰八”菠萝蜜。对当年新栽连片 20 亩以上,每亩至少种植 35 株,每亩奖励 1500 元。
3.牛大力。对当年新栽扶持连片种植 50 亩以上,每亩至少种植 800 株,成活率达 85%以上的,每亩奖励 1500 元。
4.油茶。对当年新栽扶持连片种植 20 亩以上,每亩按 50 株的标准种植,成活率达 85%以上的,每亩奖励 1500 元。
5.百香果。对当年新栽扶持连片种植 20 亩以上,每亩按
150 株的标准种植,成活率达 85%以上的,每亩奖励 1500 元。
6.莲雾。对当年新栽扶持连片种植 20 亩以上,每亩按 23 株的标准种植,成活率达 85%以上的,每亩奖励 1000 元。
每个申请单位申请奖励资金总额不得超过 50 万元。 特色农业种植奖励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或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后进行调 整并向社会公布。
(二)农业产品品牌奖励
1.奖励标准(见下表)
序号 |
申报 项目 |
申报 内容 |
申报条件 |
奖励资金 (单位:每个、次) |
1 |
农产品品 牌申报 |
农产品商 标注册 |
2021-2025 年成功注册的农产品商标(包括 第 29 类、30 类及 31 类) |
2000 元/件 |
2 |
农产品质 量认证 |
质量安全 管理体系 认证 |
2021-2025 年产品通过国际质量 |
5 万元 |
(HACCP)、国际标准化组织(ISO0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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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09001、ISO09002)、欧盟、国内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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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许可质量安全(QS)和良好农业规范 (GAP)认证的种植业、畜牧业及其加工 业,正常经营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且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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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通过农业农村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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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有机食品任一认证或通过省农业厅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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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认定为海南名牌农产品,且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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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农产品品 |
无公害农 产品认证 |
2021-2025 年获得农业农村部无公害农产 品认证,现正常生产,且产品获得认证后 未因质量问题被通报。 |
首个奖励 5 万元,从第二个起每个 |
2.5 万元。已获该类奖励企业,新 认证产品每个 2.5 万元。常年蔬菜 每 5 公顷限申报一个奖励,每个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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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最多申报 5 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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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认证 |
绿色食品 认证 |
2021-2025 年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认证的绿色食品认证,现正常生产,且产 品获得认证后未因质量问题被通报。 |
首个奖励 8 万元,从第二个起每个 |
|
4 万元。已获该类奖励企业,新认 证产品每个 4 万元。常年蔬菜每 5 公顷限申报一个奖励,每个基地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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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申报 5 奖项。 |
序号 |
申报 项目 |
申报 内容 |
申报条件 |
奖励资金 (单位:每个、次) |
有机食品 认证 |
2021-2025 年获得农业农村部主导的有机 食品(不含转换期)或再认证的企业,认 证产品单个数量(园艺产品面积 50 亩、生 猪 1000 头、家禽 2 万只以上),现正常生 产,且产品获得认证后未因质量问题被通 报。 |
首个奖励 10 万元,从第二个起每 个 5 万元。已获该类奖励企业,新 认证产品每个 5 万元。常年蔬菜每 5 公顷限申报一个奖励,每个基地 最多申报 5 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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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 |
2021-2025 年获得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 标志登记证书的证书持有单位; 2021-2025 年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证书的证书持有单位; 2021-2025 年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的获证单位。产品必须是农产品。 |
20 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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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名牌农产 品认定 |
海南名牌 农产品认 定 |
2021-2025 年获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名牌 农产品”评选认定,现正常生产,且产品 获得认证后未因质量问题被通报。 |
5 万元 |
2.申报资格。2021—2025 年成功注册的农产品商标(包括 第 29 类、30 类及 31 类)及在农产品质量认证、农产品品牌认 证、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上获得证书,在秀英区依法注册从事农 业生产、加工、经营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且经营状态正常,三年内未发生安全、环保、产品质量等责任事 故。获得的奖补资金要明确用于农产品品牌经营维护上,不得用 于其他用途,该奖励资金为一次性奖励,同一申报主体、同一申 报项目、同一申报内容已经获得奖励的不能再申报。
六、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特色种植(包含石斛、荔枝、黄皮、“泰八”菠萝蜜、 油茶、牛大力、百香果、莲雾)奖励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填写《海口市秀英区乡村振兴战略扶持特色产 业项目申报表》(附件 1);
(2)个人/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个人不需提供);
(4)8 年以上的合法土地使用权证或流转租赁承包合同材料;
(5)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农产品品牌奖励申报材料
(1)申请人填写《海口市秀英区农产品品牌奖励申报表》(附件 2);
(2)个人/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个人不需提供);
(4)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5)申请农产品商标奖励需要提交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6)申请农产品质量认证、农产品品牌认证、农产品品牌 建设项目奖励需提交证书复印件;
(7)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七、申报及审核、拨付程序
(一)申报环节。特色农业产业奖励资金每年2月、4月、6月、8月、10月、12月统一受理申报,由企业或个人主体向当 地镇提出申请,逾期未申报的企业,一律不得享受资金扶持。
(二)审核程序。各镇在 5 个工作日内对申报原始资料完整 性进行审核的基础上作出初评后,转报至区乡村振兴办。区乡村 振兴办自接到申报材料后 7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情况逐一进行复 审;根据实际情况,可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参与复审,并将复审结果向社会公示 7 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复审意见报区政 府。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可向区乡村振兴办实 名提出。区乡村振兴办在异议提出后5个工作日内,会同区财政 局进行核实,并根据核实情况修改完善复审意见。
(三)拨付程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复审 意见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后,由区乡村振兴办向区财政局申报奖励 资金。区财政局按财政管理渠道2个工作日内下拨给相关镇,相关镇收到奖补资金后在 2 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给相关企业和个人主体。
特色农业产业奖励资金分二至三年拨付完成,每年由区乡村 振兴办对特色农业种植情况进行验收,符合条件的发放奖励资 金,不符合条件的停止发放奖励资金并将已发放奖励资金收回。 各特色农业产业奖励资金发放情况如下:
1.石斛种植每亩奖励 8000 元,按 2000 元、3000 元、3000 元的标准分三年拨付;
2.荔枝、黄皮、“泰八”菠萝蜜、牛大力、百香果等每亩 奖励 1500 元,按每年 500 元分三年拨付。
3.莲雾每亩奖励 1000 元,按每年 500 元分两年拨付。
4. 油茶每亩奖励 1500 元,按每年 500 元分三年拨付。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 导,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要加大发展特色产业的宣传力度,把发展特色产业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支柱 产业来培植。要层层落实特色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确保资金、 技术、人员到位。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镇、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 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严把项目申报、审批、 复核验收等关键环节,杜绝弄虚作假行为、虚报冒领。
(三)广泛动员发动。各镇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张 贴宣传单和标语等形式,重点宣传相关奖励政策、申报程序等, 让奖励政策家喻户晓。
(四)强化项目监管。一要做到政策公开。遵循实行“四公 开”,即奖励政策公开、奖励标准公开、奖励对象公开、奖励金 额公开。二要实行严格督查。区乡村振兴办和项目实施镇要对项 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采取不定期抽查、明查暗访等有效形 式,实地走访申请奖励的生产基地和奖励对象,核对相关信息是 否与实际相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
(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实行“谁经办、谁施工、谁监理、 谁验收、谁审计、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对弄虚作假 或套取、骗取、挤占、截留、挪用奖励资金的,一经查实,除追 回资金,取消奖励资格外,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 个人责任。
(六)做好项目材料建档。各镇要做好项目材料建档工作, 所有项目均要建立基础档案,将申报材料、验收材料、总结材料、审计报告等材料装订成册并进行归档,要详细记录项目实施主体 基本情况、建设地点、补助内容及发放情况等。
附件:1.海口市秀英区特色产业项目奖励申报表
2.海口市秀英区农产品品牌奖励申报表
附件 1
海口市秀英区农产品品牌奖励申报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 请 人 信 息 |
申报单位 名称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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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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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申 报 情 况 |
申报品牌 分类 |
获得品牌名称 |
获得品牌编号 |
获得品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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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 商标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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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 质量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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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 品牌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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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农产 品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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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材料情况 |
1.个人/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 2.工商营业执照(个人不需提供)( ) 3.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 4.申请农产品商标奖励需要提交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 5.申请农产品质量认证、农产品品牌认证、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奖励需提 交证书复印件( ) 6.上年度财务报表( ) 7.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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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及所提交的材料均由本人(单位)如实填写及提供,并对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 料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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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意见 |
项目所在镇意见 |
区乡村振兴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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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 2
海口市秀英区农产品品牌奖励申报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 请 人 信 息 |
申报单位 名称 |
(盖章)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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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申 报 情 况 |
申报品牌 分类 |
获得品牌名称 |
获得品牌编号 |
获得品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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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 商标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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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 质量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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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 品牌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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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农产 品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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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材料情况 |
1.个人/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 2.工商营业执照(个人不需提供)( ) 3.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 4.申请农产品商标奖励需要提交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 5.申请农产品质量认证、农产品品牌认证、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奖励需提 交证书复印件( ) 6.上年度财务报表( ) 7.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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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及所提交的材料均由本人(单位)如实填写及提供,并对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 料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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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意见 |
项目所在镇意见 |
区乡村振兴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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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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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反馈意见情况 |
是否采纳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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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山镇 |
根据海口市秀英区特色农业产业奖励(2021-2025 年)实施方案,我镇现有 186 亩特色农业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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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莲雾种植基地,莲雾的营养价值非常高,还具有一定的药用价值,莲雾的栽培一般需要第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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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才能得出结果,前 2 年的栽培都是无利润的纯投资,产出后市场价为 15 元左右,具有很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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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市场利润。现每年每亩土地租金 650 元,共 15 年;莲雾种苗每株 15 元每亩 23 株共 345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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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溉设施每亩 600 元,耕地 300 元,肥料大约 800 元,管护套网 4000 元,每亩费用 5895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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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为了鼓励农户扩大我镇特色农业产业莲雾的种植面积和增加农户的收入,我镇申请种植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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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连片种植 20 亩以上的每亩奖励 1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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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永兴镇 |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对人类社会造成重大冲击,但危中有机适合疫情防控满足居民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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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的电商产业得到蓬勃发展,今年“火山荔枝”在市、区政府大力宣传,丁晖市长亲自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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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下实现荔枝“大年”罕见的增产又高收益的成果。然而荔枝果期短,我们调研发现“泰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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菠萝蜜果期长有三个成熟高峰期分别是 2 月中旬-3 月下旬、6 月中旬-7 月上旬、9 月下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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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中旬;成熟果实短椭圆形;单果重 13. 70kg、株产 369. 7kg;单果苞重 22. 84g、果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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苞厚 0. 30cm,可溶性固形物 25. 53%,果肉纤维含量低,可食率 38. 6%,肉厚味香,果苞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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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橙红色、苞肉厚而密、质脆,该品种具有周年结果、早结丰产、适适应性强、易管理、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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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性强等特点,综合表现优良特别适合走电商路线。永兴镇历来有种植菠萝蜜的传统,为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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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保增收请区政府扶持“泰八”菠萝蜜产业,集中连片 10 亩以上的拟每亩补贴 1500 元。 |
3 |
石山镇 |
为响应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地方特色产业,我镇道育村村民合作社与海南洪都商业管理有限 |
部分采纳,将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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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作,采取“村民合作社+技术农户”的模式,大力发展集体经济,目前已种植火山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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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百香果 400 余亩。第一年每亩成本核算约 15090 元,包含:1.土地租金 700 元;2.架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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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管等物料费用约 4340 元;3.场地平整约 550 元;4.化肥及农药约 3500 元;5.人工费约 4500 元;6.果苗款约 1500 元。下一步,计划继续扩大种植规模,带动农户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
亩奖励 5000 元 调整为每亩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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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种植黄金百香果投入成本较高,为鼓励特色产业发展,根据海口市秀英区乡村振兴工作 |
15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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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关于做好特色农业产业扶持工作的通知》(秀振办(2021)10 号)要求,我镇拟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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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种植百香果纳入我区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奖励办法,以每亩 5000 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扶持。 |
||||
4 |
其他各各单位 |
未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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