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口市秀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1-04-16 10:07:56   来源:秀英区发改委   阅读次数:  作者:秀英区发改委

关于《海口市秀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建设和监督管理制度,发挥政府投资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政府投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市政府新修订的《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市规定》)以及近年来我区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实际,对《秀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进行起草(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起草依据

一是参考和借鉴《市规定》。《管理规定》分为七章,章节和《市规定》基本保持一致,分别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计划管理(《市规定》为“项目投资决策”)、第三章项目审批管理(《市规定》为计划储备与制定)、第四章项目建设管理、第五章资金安排与管理、第六章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管理规定》总共四十四条,较《市规定》减少四条,减少的条款分别是《市规定》第六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相关内容。

二是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主要修改的内容有:删除《市规定》第六条项目资金进行切块管理内容;《市规定》第十二条项目业主职责内容并入《管理规定》第八条;删除《市规定》第二十九条施工图审查内容;删除《市规定》第四十一条土地征收资金拨付内容。另外,结合我区实际,对部分条款表述进行适当修改,主要是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等审批事项明确为由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审批。超概调整金额设定为100万元以内由分管副区长审批;100万元以上召开区政府“两重一大”专题会议研究(《市规定》为500万元)。

三、主要起草亮点

一是明确项目业主负责制。项目业主对项目全过程负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合法合规,负责监督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进度,及时申请和拨付工程建设资金。

二是科学储备和谋划项目。项目首先需要列入“三年滚动建设计划”,区发改委每季度选定项目开展前期,列入储备项目库;每季度从储备项目库中提出需要继续推进的项目,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后,列入预备项目库。年度投资计划原则上需从储备、预备项目库中筛选。

三是简化和优化审批流程。明确设备购置类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明确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类项目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明确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五网”项目,报市资规部门确认后,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以规划代项目建议书审批;明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项目或应急抢险类项目可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4个环节审批手续,合并为初步设计、概算2个环节审批。

四是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明确了项目项目前期费用、工程建安费用和竣工财务决算等方面资金管理,前期费用按合同分阶段拨付,启动资金按投资估算0.5%拨付(最高不超过20万元);工程费用按进度拨付,验收完成后可拨付至批复概算80%;应急抢险类项目最高可拨付至批复概算90%;设备购置类项目最高可拨付至中标价90%。

起草内容

管理规定》共七章44条,主要包括总则、项目计划管理、项目审批管理、项目建设管理、资金安排与管理、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七个部分内容。
    (一)总则部分。8条,主要规定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概念,明确政府投资项目方向、方式基本原则以及各项目管理部门职责分工。
    (二)项目计划管理部分。7条,主要是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项目库,以及项目库管理程序。

(三)项目审批管理部分。11条,主要是明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申报要求、审批程序以及与计划管理的衔接。

(四)项目建设管理部分。9条,主要是明确项目建设管理的程序、调整概算的原则等。
    (五)资金安排与管理部分。2条,主要明确财政在资金管理方面的要求。

(六)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部分。3条,主要是明确监督审查、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等方面要求。
    (七)附则部分4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录入者:秀英区发改委]

相关文档

主办: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秀英区信息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50001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8658244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ICP备19002333号-1 琼公网安备46010502000209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