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口市秀英区公开招聘卫健系统 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一号)

 发布时间:2021-10-14 10:41:03   来源:海口市秀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作者:黎红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事业单位人才延揽计划,进一步加大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引才力度,我区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编制人员。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要求,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纳各类优秀人才,优化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卫健系统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促进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6名:

公开招聘26名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 《2021年海口市秀英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被聘用者统一录用为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区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各岗位年龄范围详见《2021年海口市秀英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能适应高强度工作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学历、学位条件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6)符合招聘岗位表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条件;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需提交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按照招聘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选岗、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公布

招聘公告分别在《海南日报》《海口日报》、海口市秀英区政府门户网(http://xyqzf.haikou.gov.cn)上向社会公布。公告时间:2021年10月14日—10月22日,共7个工作日。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科及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8:00—2021年11月2日12:00,共7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1.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登记表及上传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报名网站

(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hain/09hkxy/)进入报名专区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

2.每名考生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和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3.报考要求:

(1)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和确认,均视为放弃报名。

(2)岗位条件要求的应届毕业生为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网上报名资料应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①2021年海口市秀英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报名表;②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职称证书或国家认可成绩单或相关文件;⑤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有二维码标识);⑥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需提交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片(以jpg图片格式上传)。⑧2年工作经验以上疾控中心经验,(提供:原单位工作经验证明(含疾控及主管部门意见并盖章)、劳动合同复印件和2年以上社保缴纳凭证)。

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核验,材料缺失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

(4)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5)报考者提供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应聘者报考后应及时关注海口市秀英区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xyqzf.haikou.gov.cn/)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如报名系统出现相关技术性问题,请咨询:400-838-9296(工作日08:30-12:00,14:30-17:0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三)资格初审

1.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本简章的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系统在2021年11月2日中午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1年11月2日中午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及时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报名系统,如果在规定时间内(2021年11月2日17:00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得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1年11月2日17:00准时关闭。

2.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经初审符合岗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递减招聘岗位或视实际情况报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方能进行考试。

3.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口市秀英区政府门户网发布。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考生要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此次公开招聘全过程,考前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四)疫情防控要求

1.报考人员应符合海南省及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我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2.在笔试、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通过微信搜索“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小程序,注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并配合检测体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①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报考人员;②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报考人员;③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报考人员;④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报考人员;⑤考试当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报考人员。

4.参加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须佩戴口罩(自备),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报考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确认身份、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防疫工作具体组织另行制定方案,以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为准。

(五)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2)笔试内容:重点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医学三基”理论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在海口市秀英区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缺一不可。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秀英区政府门户网发布。

2.资格复审。

(1)由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人员(即入围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在笔试平均分数线以上划定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入围面试。如达不到面试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3)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2021年海口市秀英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报名表》(一式二份,报名网站打印)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提供所在地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携带材料到海口市秀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审查,具体时间将在海口市秀英区政府门户网发布。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材料提供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有虚假行为的,将其取消聘用资格并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5)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如考生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经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海口市秀英区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2)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海口市秀英区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3)面试方式: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包括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6)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通过海口市秀英区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六)体检、考察和选岗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同职位报考者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入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安排另行通知)。体检由区卫健系统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卫健系统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考察组调阅、审查被考察人选的档案资料,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及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3.考察、体检对象名单在海口市秀英区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4.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报经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选岗

(1)根据报考人员所报考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报考人员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抽签的办法决定选岗顺序)。

(2)参加选岗的考生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如不按时参加选岗则只能从选岗结束后的剩余单位中选择。

(3)选岗须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参加。

(七)确定入围拟聘人选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和选岗结果,由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入围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海口市秀英区政府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应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

1.体检、考察、选岗及公示期间,如考生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录用的,一律不予录用。空缺岗位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如有特殊情况由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议定。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按有关程序报海口市秀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招录人员试用期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服务期限

参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295)号)有关规定,应聘者被聘用后,须在本单位内服务满五年。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所需工作经费由区财政承担。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二)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自行留存。

(三)招聘信息查询途径

海口市秀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xyqzf.haikou.gov.cn

(四)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五)招聘工作由区卫健委牵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部门全程参与,区纪检部门监督指导。

(六)本公告由海口市秀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及具体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度随时在海口市秀英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布,请各考生登录查询。

六、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回避制度及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

秀英区卫健委:0898-68633592

投诉、举报电话:

秀英区纪委、监委:0898-68621451

秀英区人社局 :0898-68667401

    附件:1.2021年海口市秀英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人员岗位表.xls

          2.2021年海口市秀英区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编制报名表.doc

          3.海口市秀英区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编制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docx

          4.专业参考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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