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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48-7/2023-01365 分类: 秀英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 成文日期: 2023-01-06
名  称: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西海岸贯通带状公园保护和管理的通告》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3-01-10
文  号: 秀府规(2023)1号 主 题 词:
时 效 性: 有效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西海岸贯通带状公园保护和管理的通告》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西海岸贯通带状公园保护和管理的通告》已经 2022 年 11 月 11 日八届区政府第 19 次常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西海岸贯通带状公园保护和管理的通告》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

                                                                        2023 年 1 月 6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西海岸贯通带状公园保护

和管理的通告

西海岸贯通更新工程是展示海口独特城市文化魅力的重要景区景点,为加强对秀英辖区西海岸贯通带状公园的保护和管理,打造优美宜人的黄金岸线,充分发挥其景观、旅游、休憩的功能,根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海口市公园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西海岸贯通带状公园,是指东起秀英沟,西至新海港,滨海大道以北至海边的区域,岸线长约 13.1 公里,包括滨海绿地、沙滩、广场、道路和建筑物等。

二、爱护花草树木、公共设施,净化、绿化、美化环境,人人有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维护西海岸贯通带状公园的整洁、有序和美观。

三、西海岸贯通带状公园的环境卫生责任区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做好责任区内“ 门前三包” 管理。

四、在西海岸贯通带状公园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行为:

(一)未经批准设置户外广告牌、标语牌,擅自悬挂或张贴广告;违规散发商业传单、广告;擅自流动经商、兜售商品。

(二)未经批准营火、烧烤、野炊,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

(三)悬挂吊床,未经批准搭设帐篷、地铺、遮阳伞等宿营活动。

(四)携带犬类或其他具有攻击性的宠物;或在携带其他宠物时不采取牵引等方式有效管控,不及时清理排泄物。

(五)从事流动卡拉 OK 演唱、播放高分贝音响设备,在指定区域外或夜间 22:00 以后从事广场舞活动等,产生噪声超过二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6:00-22:00,60dB;22:00-6:00,50dB),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室外活动。

(六)偷盗、损坏设施设备;擅自在建(构)筑物、公共设施、路面、树木上涂写、喷涂、刻划、张贴、吊挂物品;翻越围墙、栏杆、绿篱;擅自攀登、移动围栏、亭、廊、雕塑、标牌及其他景区设施。

(七)从事算命、占卜、看相等迷信活动。

(八)在人行道、跑步道、漫步道、沙滩、绿地上行驶、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在划定的停车区域外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在园区公共停车场内无序停放车辆,长期占用车位。

(九)违规停放船舶,堆放渔具、渔网;在禁止区域内游泳、垂钓。

(十)乱堆乱放、乱排污水、乱扔垃圾或杂物;乱丢果皮(核)、烟头、纸屑;乱吐槟榔渣汁、口香糖、甘蔗渣;随地吐痰、便溺。

(十一)踩踏草坪、攀折花草树木、采摘果实。

(十二)在沙滩上裸泳、裸晒;在禁止区域光膀赤膊、随意躺卧;在园区公厕内洗手台进行洗脚冲沙、裸露清洗等违反公序良俗,有伤风化的不文明行为。

(十三)其他妨害西海岸贯通带状公园保护、管理秩序的行为。

五、违反本通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行政处罚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通告由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 30 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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