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吹响疫情防控期间药械安全保障工作“战疫”号角

 发布时间:2022-07-11 11:15:47   来源:秀英区各部门   阅读次数:  作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

目前海口市连续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病例,全省已进入疫情防控紧急状态,2022年7月9日下午3点,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主要领导立即组织分局中层干部召开学习强国视频会议,传达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调度会、市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党组书记、局长在会议上强调,零售药店作为疫情防控的监测“哨点”,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药械科、辖区各监管所一定要加强对零售药店的检查和监管力度,对检查中发现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一定从严从重进行严厉处罚。会后,业务科室、辖区监管所立即行动,秀英分局药械安全保障工作“战疫”号角继续吹响。

秀英分局执法人员对海南省人民医院和秀英小街、海玻农贸市场周边药店进行了重点检查,督促零售药店务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省药监局“六必须”要求,切实做好顾客进店测温、扫地点码、查看健康码、销售“四类”药品和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实名扫码登记上传系统工作;提醒药店监测到体温超过37.3℃的发热病人时,必须停售药品,并劝导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对群众的解释工作,充分发挥药店哨点监测作用。对有销售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的药店,执法人员耐心指导其要向消费者做好新冠抗原检测试剂正确使用的宣传,提醒消费者抗原自测结果为阳性的,无论是否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应立即向社区(村镇)报告。

2022年7月9日至10日,秀英分局共出动检查人员33人次,现场检查零售药店97家,目前实名登记购买“四类”药品(止咳、退烧、抗病毒、抗生素)的顾客共计194人,检查销售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的零售药店14家。检查中发现一家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疫情防控期间未按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其立即改正,因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收集证据,拟报分局做进一步处理。

    下一步,秀英分局会坚决贯彻好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继续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管力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克服麻痹思想、畏难情绪,督促零售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发现违规药店必严肃处理,为打好疫情防控保卫战,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把药械安全保障工作做细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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