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关于李家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9 15:43:19 来源:秀英区海秀镇 阅读次数: 作者:秀英区海秀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李家显同志任海口市秀英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海口市秀英区档案馆馆长职务;
黎红娇同志任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海口市秀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廖忠科同志任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巡查机动行政执法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庄浩同志任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洪日辉同志任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市容秩序行政执法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海口市秀英区司法局长流司法所所长职务;
江莹同志任海口市秀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聘任陈玉志同志为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应急管理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聘任郭永波同志为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应急管理中队)指导员,试用期一年;
聘任黄克同志为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应急管理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杜亚平同志任海口市秀英区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姚亚弟同志任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聘任田圆业同志为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市容秩序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潘山同志任海口市秀英区应急服务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照仁同志海口市秀英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蔡冬梅同志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郑小薇同志任海口市秀英区海秀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站长),机构改革,重新任命;
颜振波同志任海口市秀英区海秀市政服务中心主任,因机构改革,其海口市秀英区海镇市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王静同志任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站长),机构改革,重新任命;
叶朝阳同志任海口市秀英区长流市政服务中心主任,因机构改革,其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市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邓峰同志任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站长),机构改革,重新任命;
王达同志任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站长),因机构改革,其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公共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李忠业同志任海口市秀英区石山市政服务中心主任,因机构改革,其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市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王宗范同志任海口市秀英区石山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因机构改革,其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所长职务自然免除;
周杏同志任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站长),机构改革,重新任命;
王万俊同志任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站长),机构改革,重新任命;
李远红同志任海口市秀英区秀英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站长)机构改革,重新任命;
陈希智同志任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站长)机构改革,重新任命。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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